2026年第1号
根据《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修改)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联合评定,现将入选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名单予以发布(按拼音排序),具体如下: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