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金监规〔2021〕3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对2023年度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及2022年度绿色金融机构存续开展评审工作。经研究,认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单
二、公示期限
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
三、异议反馈
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8812707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