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能源东部电厂二期送出线路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坪山区、大鹏新区
建设年限
12个月
总投资
4808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低于30%,其余来自银行贷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220千伏东部电厂至屹百站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21千米;新建220千伏东部电厂至骏康站单回线路,线路全长约10.45千米。
审批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5-88103062
电子邮件
sznyxx@fgw.sz.gov.cn
邮件编码
518038
邮政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8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