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蛇口启迪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湾啟紫荆府(T102-0479宗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湾啟紫荆府(T102-0479宗地)项目位于前海妈湾片区15开发单元02街坊,宗地号T102-0479。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14461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24〕0007号),总用地面积16402.5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2753.13平方米,绿地面积3649.46平方米(仅绿地地面3米覆土以下空间用于建设地下停车库)。规定建筑面积620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800平方米(含物业服务办公用房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含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普惠性幼托园100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4.87,建筑高度限高150米,建筑覆盖率≤50%。机动车泊位数578辆,自行车泊位数365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湾啟紫荆府(T102-0479宗地)项目修改前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内容包括(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指标调整
1.核增建筑面积
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1181.4㎡调整为11454.25㎡,其中:架空绿化、架空休闲由3937.52㎡调整为4467.38㎡,架空停车场由2837.37㎡调整为2869.59㎡,架空公共空间由1498.86㎡调整为1188.93㎡,防坠物雨篷下方空间由91.51㎡调整为104.85㎡,穿越非住宅楼层的核心筒由221.15㎡调整为202.86㎡,变配电房由142.8㎡调整为141.65㎡,消防避难层、消防避难空间由1936.64㎡调整为1935.56㎡,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由515.55㎡调整为543.43㎡;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3150.94㎡调整为23152.46㎡,其中:共用停车库由20736.00㎡调整为19920.03㎡,公用设备用房由2262.10㎡调整为3053.65㎡,垃圾收集房由152.84㎡调整为178.78㎡。
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相关数据相应调整,规定容积率4.87不变。
2.其他
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调整,项目绿化覆盖率30%保持不变;建筑基底面积调整,建筑覆盖率由50%调整为48%;地上、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调整,总机动车位数578个保持不变。
(二)总平面图
1.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
2.南侧人行主入口位置调整,场地内局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非机动车位等布局调整,局部场地标高调整等。
3.连接周边地块的二层连廊轮廓、接口坐标、标高等调整,局部建筑屋面、屋顶构架等轮廓微调,局部裙房挑檐、幼托园室外防坠落网、塔楼雨篷等轮廓及标高调整,局部屋顶防护栏杆、格栅、突出屋面的设备设施用房等布局调整,局部裙房屋面增设装饰格栅,下沉庭院、采光井等局部轮廓调整,相应调整相关尺寸标注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30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湾啟紫荆府(T102-0479宗地)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3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