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规〔20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废止《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深市监规〔2023〕3号)。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