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深圳市水产加工流通发展,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深圳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补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并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394931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深圳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补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申报指南
2.2023年深圳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申请书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4.项目评审评分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