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环保企业及组织机构:
我局从3月1日起开始受理《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南府〔2021〕66号)的各项扶持和奖励申请。请于4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根据所申请扶持和奖励的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在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
2.平台受理并发送打印通知后,申请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3.送申请材料到所属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
4. 5月31日前送申请材料到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终审;
5.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科技产业股咨询(联系电话:86338750、86338751)。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表.doc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2022年3月1日
政策原文: http://www.nanhai.gov.cn/fsnhsthjj/gkmlpt/content/4/4836/post_4836959.html#2356
政策解读:http://www.nanhai.gov.cn/fsnhsthjj/gkmlpt/content/4/4837/post_4837197.html#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