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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锦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A工程塑料1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蓬环审〔2022〕28号

2022年2月9日

江门市锦易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工业园龙榜路21号6#7#地块第5卡厂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电话:0750-329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