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圳市工作实际,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前期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承诺制许可工作的基础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市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便利化许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审批处收,联系电话83070174(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便利化许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enpifuwuchu@mail.amr.sz.gov.cn,并在邮箱标题中注明“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便利化许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便利化许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