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72号
各经营主体: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进一步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个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制定了《深圳市跨部门综合监管“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发布。
清单内事项,原则上在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或检测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等情况下,各部门不主动入企开展实地核查。但上级统一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深圳市烟草局
深圳市消防救援局 深圳市气象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