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推进我市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在经贸领域的交流合作,我局将于12月中旬在澳大利亚悉尼、印度尼西亚巴厘和马来西亚吉隆坡分别举办经贸交流活动、项目对接活动,请有意向合作企业机构踊跃参加,并请将项目简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方、项目概况、项目诉求、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前反馈我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inxiuhong@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