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外国内展会组展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有关规定,我市支持深圳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宣传深圳城市、产业和品牌形象,对选定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的承办单位予以扶持。现就征集202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组展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202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组展单位申报指引》(见附件2)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深圳市商务局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一览表
2.深圳市202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组展单位申报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