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文第二点“培育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按照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文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择优向我厅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在线填报不得超过8月7日。

  四、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附佐证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

     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推荐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周明、黄运开,电话:020-83133347、83133319)

粤工信融资函〔2020〕707号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