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银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关于建立科技研发资金托管制度的要求,我委拟定于2021年4月召开业务需求对接会,就如何高效构建科技研发资金托管服务业务系统,更好地服务深圳市创新主体进行需求对接。请有意与我委资金托管业务展开合作的银行,安排一位业务负责同志和一名技术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于3月31日前,将参会报名表发送至邮箱ziguanchu@sticmail.sz.gov.cn,会议时间和地点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