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如需申报,请按通知要求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格式详见《国家能源局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等)寄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8,联系方式:88101248,sznyxx@fgw.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