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8〕1号),我办拟于7月23日-8月10日集中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贷款风险补偿金及动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以及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按照《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及《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3日(周一)-2018年8月10日(周五)。

  三、申报途径

  (一)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笔贷款风险补偿金按照《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并递交纸质资料至市政府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二)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按照《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操作规程(试行)》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并递交纸质资料至市政府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四、其他

  (一)申报材料复印件原则上采用标准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咨询电话谢小姐,88125520。

  (三)自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发生的贷款项目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最高补偿金额为100万元;自2018年1月17日后发生的贷款项目最高补偿金金额为200万元。

  特此通知。

深圳市金融办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