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深圳黑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第十五条第(一)款: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亿元;建议项目总投入可以设定为不低于5,000万元。 | 解释。本条支持政策主要是围绕湿电子化学品、有机发光材料、衬底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新材料薄弱环节,支持国内外领先企业、机构及团队在我市落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深圳本土企业的支持,可参考《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其他支持政策。 |
2.“第十五条”第(二)款:项目单位属于我市新材料领域的工业企业,且注册成立不超过3年;政策中对企业成立时间的限制过于严格,建议放宽为5年。 | 解释。本条支持政策主要是围绕湿电子化学品、有机发光材料、衬底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新材料薄弱环节,支持国内外领先企业、机构及团队在我市落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深圳本土企业的支持,可参考《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其他支持政策。 |
3.鉴于新材料行业的特点和初创企业的发展阶段,我们建议政府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以更好地促进新材料企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 解释。《操作规程》属规范性文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将开展绩效评价和评估,确保政策效益。 |
深圳乐裳科技有限公司 | 4.第十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围绕新材料产业供需对接、技术交流合作、产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需求,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议改为:……围绕……需求,建设的产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 解释。本条支持政策主要支持新材料领域的机构搭建的服务于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对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支持,可参考我市相关领域的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