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光伏制造、印刷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1〕231号),现开展我市2021年度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且有关产品在深圳市内生产的独立法人。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附件1)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附件2)要求自愿申报,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含可编辑word或wps版本及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7室);并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在线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所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将在初步审核后汇总统一报送工信部。

  四、请已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深圳市索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件)、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件)、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逆变器)、深圳古瑞瓦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逆变器))、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逆变器)开展自查工作,于6月18日前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线上提交自查报告并向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提交盖章扫描件。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8日前向我局报送辖区内已进入规范公告企业名单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2.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

  (联系人:李婵,联系电话:88127113)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