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云函〔2022〕21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高分公司申请暂停厂区生产线及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开展高压维保的函》收悉。请你公司在2022年3月30日18时至3月31日6时江高分公司厂区生产线停运检修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通过提前降低厂区泵房水位,提前抽低管网水位利用污水输送管网作为污水临时存储设施等措施,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环保管理的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江高分公司厂区生产线停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等,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巡查,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启动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合理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恢复江高分公司厂区相关设施和生产线的正常运行。

  四、在上述设施暂停运行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专此复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陈汇聪,联系电话:370635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高镇,区水务局、区河长办。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暂停所属江高分公司厂区生产线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