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商务外资字〔2019〕46号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延期的通知》(商办资函〔2019〕178号),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名称修改为《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请配合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统计调查相关工作,及时提供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等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6月25日



  相关附件: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延期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附件2: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7年).doc
  相关附件:附件3:前海及各区(新区)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