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6〕12号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三防工作,确保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度汛,现将全局系统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