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 第70号

  根据近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结果,梅雪琴等64名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行为。现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梅雪琴等64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其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特此通告。

  附件:梅雪琴等64名“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名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梅雪琴等64名“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