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龙通告〔2025〕1号

  本局在调查中利国际检测(广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未经考核合格或者批准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案时发现,涉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V2502282101)为当事人出具。本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通告上述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无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