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企业:

  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根据《盐田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盐府规〔2019〕5号)(附件1),我局现启动2019年总部企业用房支持申报工作,经区政府认定的总部企业,符合用房支持条件的可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盐田区总部企业用房支持申报指南》(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一)按需要下载并填写《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总部企业用房支持)》(附件3)及《承诺书(总部企业用房支持)》(附件4)。

  (二)申报企业填写申请书后,备齐完整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常年受理。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10月30日后提出申请的,次年实施资助。

  (二)申报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4楼417室,联系人:刘小姐,电话:25228619。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