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11号)精神,龙岗区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共有27家企业,为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17:00止(如果申报截止时间不足3家单位申报,将延长申报时间,具体以新公告为准)。

  二、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

  (二)监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27家企业培训结束。

  (三)监管内容

  对龙岗区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的27家企业(共计41个工种,75个班次)进行培训过程监管。

  (四)监管要求

  1.线上监管:对所有线上课程情况进行1次全面核查;

  2.线下监管:对每个班次进行至少4次线下监管督查;

  3.问卷调查:对每个班次的所有参培学员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对各科目的授课老师及各企业负责人开展相关问卷调查;

  4.电话回访:在每个班次抽取5名参培学员电话回访;

  5.监管报告:监管结束后,以企业为单位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待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整个项目监管结束后,再出具一份涵盖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27家企业的监管情况总报告;

  6.其他:鼓励第三方在此基础上,创新检查监管模式。

  三、申报金额

  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要求申报金额不高于17.4万元(含税)。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调查或评估等相关资质,未承办、未申报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社会组织或调查机构;

  (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

  五、评选办法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自行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通﹝2020﹞59号)规定,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价格、申报方案的可行性及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并打分,经会议审定后,最终确定并公布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机构资质证明:注册登记机关信息、机构经营范围、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单,(一式一份,收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报方案:包含绩效目标、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实施细则、服务承诺及经费测算等(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机构近三年获得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相关证明材料;

  (五)诚信承诺函,见附件2(一式一份,盖章);

  *申报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申报材料(密封)送至以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5室;

  联系人:彭辉飞,联系电话:0755-28436978;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表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