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用水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坪山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重点用水单位2021年度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用水计划下达科学合理,请各用水单位按照规定日期积极自主申报2021年度用水计划。我局将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的用水记录,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核定你单位2021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年用水量3万(含)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非居民生活用户(含非居民生活用水比例达50%以上的混合用户);
2.已报装正式用水但未及时申报新用户用水计划,年设计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下的非居民生活用户。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坪山区水务局网上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D2979X)—实施清单列表“其它”—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申请。
2.现场提交资料:前往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坪山区金牛路12号)综合窗口提交年度用水计划申报资料。
3.区水务局按照规定的核定程序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温馨提示
对已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而逾期未申报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用水单位,我局将根据用水单位近三年用水记录直接核定下达2021年度用水计划。对超计划用水的单位,我局将依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执行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计划用水政策咨询电话:0755-28398650、0755-28397970;年度用水计划申报审批咨询电话:0755-85209397、0755-85208987。
坪山区水务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