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5号)、《宝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8〕18号)、《政府会计准则》政策要求,为了做好区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绩效管理和和会计审计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对象第三方调查核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和绩效。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拟向社会购买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对象会计审计服务,现公开邀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公告以下:

  一、资金收支合规性会计审计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宝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8〕1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度宝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一)审计对象:区人力资源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0个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审计内容:分别以全区和资金使用部门为单位,审计20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资金管理合规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标准对应资金发放合规性核查。

  (三)对重点补贴对象组织延伸抽查审计,开展背景调查。

  二、绩效目标评估报告

  编写2020年度宝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估报告。

  (一)评价方法

  采取检查、实地勘察、书面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项目实施有关的资料台账、记账凭证、发票等原始材料。实地勘察: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工作调查。书面问卷调查:主要是向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及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派发问卷,了解成效及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政府绩效评价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评估。在评估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纠正措施。

  (三)绩效评价分析

  根据2020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提出如何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

  三、第三方指导监督

  (一)每月开展十个街道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和业务受理材料合规性检查,对预算执行和绩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二)定期做好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中心、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金和就业创业服务事项的协调工作。

  (三)协助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各街道业务和财务人员培养资金管理意识、提高管理实操技能。

  (四)指定会计师、审计师为各街道提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顾问指导,开通顾问电话热线及微信工作群,实时落实各项工作。

  四、资金年度预算和决算

  (一)指导各资金使用部门按照实际业务需要,编细、编准、编实2021年度全区资金预算和收支计划。

  (二)做好全区就业专项资金2020年度资金决算工作(分别含区、市、中央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

  五、会计统计台账报表

  1、统计各街道、各部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报表,按就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项目建立台账,包含支出资金(项目明细)和扶持对象人员、企业(人次、人次),分别形成月报、季度、半年、年度,报区人力资源局。

  2、每月统计全区《全省就业补助资金基本情况表(厅统表TK12号)》报表,报送市人社局。

  3、每季度统计全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人社统EP3)》、《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情况(人社统EP4)》,报送市就业中心。

  六、服务时限

  服务时间阶段:2020年至2021第一季度。

  七、服务机构要求

  从事会计、审计、财税等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会计审计资质,有开展政府部门会计审计相关服务经验。

  八、投标事项

  请投标单位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投标书、服务方案、服务报价及相关资质材料送宝安区政府办公室大楼549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9999580。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