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方案》要求,龙岗区启动辖区各街道“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其中将建成1家“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公益运营“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站点功能
“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聚焦辖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重点围绕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等领域,打造“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调解维权”四大功能模块,为辖区居民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家政服务。同时,基层服务示范站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家政服务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的品质需求。
二、站点运营要求
龙岗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设置于龙岗区党群服务中心(龙城街道清林路41号),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和工作卡位。
1、运营模式:本站点属纯公益模式运营,由第三方机构出资承建并运营管理。运营过程中第三方机构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取本站点服务对象或本站点合作机构的服务费用。
2、运营期限:2年,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每年对本站点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下一年方可继续运营。
3、人员配备:本站点要求至少配备2名专职的运营管理人员。
4、办公配置:站点所需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均需第三方机构负责采购和管理。
5、其他事项:本站点合作家政服务机构原则上为商务部门评选的家政服务诚信企业,实行“一家运营、多家轮值”的工作机制,鼓励家政服务合作机构为社区优抚对象提供公益性家政服务。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
以上对象要求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一)申报资料
1、填报《2021年龙岗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机构申报表》(附件)一式七份,并盖章;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单等);
3、申报单位近三年获得相关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二)申报时间及提交方式
1、本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资料请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5室。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72359。
四、评审流程
本次申报截止后,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建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现场答辩加资料核查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若应标单位不足3家,则另发公告延长报名时间。评审结果将在龙岗区龙岗政府在线公示。
附件:1.2021年龙岗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机构申报表
2.龙岗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工作职责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