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创投大厦国际报告厅舞台灯光系统采购安装及舞台扩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创投大厦国际报告厅舞台灯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维保和相关售后服务,以及对创投大厦国际报告厅舞台实施扩建等工作任务。

  三、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遴选上限价: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

  六、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二)响应单位报价包括货物及零配件成本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七、安装及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经营范围涵盖舞台灯光系统工程及舞台灯光相关产品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与维护等;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单位参与本次项目采购响应,如发现有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单位参与此次采购响应,采购方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单位的响应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

  (二)乙方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5%;

  (三)合同款的5%作为考评费用。质保期满后,履约考评结果为优的,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考评费用;履约考评结果为良的,甲方扣除25%考评费用;履约考评结果为中的,甲方扣除50%考评费用;履约考评结果为差的,考评费用不予支付。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公告时间从2020年12月17日-12月23日止。响应单位应于公告之日起前往龙岗区白灰围一路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3楼中区318室(联系人:陈俊恒,0755-28906520)领取本项目任务资料,并于12月2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白灰围一路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3楼中区318室(联系人同上),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括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单位少于三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