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坪山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我局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我区2021年度居家养老服务定点机构,欢迎各机构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营(业务)范围含有“养老”“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或者为老服务相关内容,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组织。

  二、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三)申请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请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五)申请机构章程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七)国家或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有从业许可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从业许可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八)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有职业认证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九)申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十)申请机构服务操作规范;

  (十一)为老人或残疾人服务的服务档案复印件一份(查原件留复印件);

  (十二)服务机构收费标准。

  三、遴选评审方式

  采用资料查阅的形式开展评审工作。

  四、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0年10月23日前,发布遴选工作通知;

  (二)各申请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准备资料,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坪山区民政局(区府二办301)处;

  (三)2020年12月4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五、相关要求

  评审期间,工作人员须秉承认真、及时、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考核,做到专业、公正、严谨、有效;评审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申请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2.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3.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坪山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黄家荣,联系电话:0755-84513997,邮箱:huangjiarong@szps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