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各单位: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前海规〔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已于2019年8月19日正式发布。现就2019年度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2019年10月23日9:00至2019年11月8日18:00

  二、资料时限:除申请“国际船舶登记”扶持项目外,其余单项申请的证明材料及数据均需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业务。

  三、资料报送要求:所有申请材料须按顺序排列,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单份胶装成册(不能装订),一式三份(即三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同一家企业申请多项资助的,重合材料可以只提交一份。

  四、报送地点:申请单位从前海门户网站下载获取《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及其他格式材料,填写后将申报所需的必备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E站通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五、咨询电话:0755-88988988;0755-36667507

  附件: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2.申请书(企业和机构适用)及承诺函

  3.申请书(个人适用)及承诺函

  4.单位国际船舶管理清单(模板)

  5.单位参加培训海员清单(模板)

  6.单位海员外派清单(模板)

  7.航运人才申请人员清单(模板)

市前海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