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启动2020年度新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委托费用进行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大鹏新区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委托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制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流程指引等相关评估文件;发布通知公告、政策讲解、组织评估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等评估实施工作;确定评估等级结果,制作评估证书和牌匾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商事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要求

  (一)各单位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4万元,含税费、管理费、执行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用开支、行政开支等全部费用。

  (二)请参与报价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

  2.《大鹏新区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委托服务项目报价表》,参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3.《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两年从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业绩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提交(可邮寄)至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19室,联系电话:0755-28333485,联系人:刘先生。

  (三)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和从事社会组织评估的业绩情况,择优确定受委托方。

  附件:大鹏新区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委托服务项目报价表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0年8月13日

 

 

大鹏新区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委托服务项目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