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拟对宝安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专业排查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度既有建筑幕墙安全专业排查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既有幕墙排查及技术服务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严格按照《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SJG43-2017)等规范对辖区内约650栋既有建筑幕墙进行安全专业排查,建立全区既有建筑幕墙专业排查台账,为全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55.25万元;

  1.根据年度工作预算情况,既有幕墙排查服务费用已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此项工作的预算经费为55.25万。

  2.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专业排查服务的项目设置最高控制单价,为850元/栋,合同控制总价为55.25万元,结算以实际完成服务项目工程量进行结算;若结算总价超过合同控制价,则实际结算价为55.25万元。

  四、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为 1  个,各要素比重权值如下:  

既有幕墙排查及技术服务单位采购定标评分表

序号

评分要素

权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价   格

20%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选用方法一。

 

2

服务方案及深度

20%

考察内容:根据服务方案中的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表现形式、应急方案、附加服务项目等,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良得60%-79%,中得30%-59%,差得0-29%。

 

3

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0%

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设计、施工或检测资质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投标人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并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即CMA认证),得2分;

3、 投标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

4、 投标人具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甲级证书(颁发机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得2分;

5、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任意一项体系认证证书的(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每得2分,如认证期限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本项目最高得分10分。

 

4

服务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0%

1、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建筑幕墙相关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经验的得3分;不足五年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取得设计、施工或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3分,若同时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再得4分;

3、投保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组人员数量8人及以上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增加5分,投入本服务项目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入项目组人员;

4、投入本项目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数每增加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人员中含有结构相关专业的得4分;

本项目最高得分30分。

 

5

业绩

10%

投标机构近三年内承接过建筑幕墙排查或建筑幕墙检测工作业绩的,得基础分2分。近三年与深圳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过建筑幕墙排查或建筑幕墙检测服务合同的,每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6

服务响应程度

10%

按报价方案中服务响应程度评定优、良、中、差等级,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建筑幕墙设计、施工或检测资质的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建筑幕墙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并取得设计、施工或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3日18时00分。

  七、报名方式及标书文件递交:

  有意向的供应商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材料复印件至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909室。供应商资格确认名单公布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攀

  联系电话:85901800 (转房屋安全科)

  地    址:深圳市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909室

  九、特别提示:

  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