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我区拟于近期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4月17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 在区内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 各申报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项目名单, 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 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辅助材料: 包括录音、录象材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 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要求:
  ①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 表达准确, 项目简介简明扼要, 重点突出;
  ②10分钟录象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并达到技术要求;
  ③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光盘2份;
  ④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 不再退还;
  ⑤申报材料最迟于2020年4月17日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区文化馆六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认真准备, 做好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靠专家, 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 确保项目质量。
  (三)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陈永庆   电话: 13760419533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17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深圳市南山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