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我区拟于近期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4月17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 在区内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 各申报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项目名单, 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 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辅助材料: 包括录音、录象材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 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要求:
①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 表达准确, 项目简介简明扼要, 重点突出;
②10分钟录象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并达到技术要求;
③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光盘2份;
④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 不再退还;
⑤申报材料最迟于2020年4月17日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区文化馆六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认真准备, 做好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靠专家, 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 确保项目质量。
(三)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陈永庆 电话: 13760419533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