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拟对宝安区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预选供应商管理督导项目所需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预选供应商管理督导项目。

  二、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推广工作,推进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工作人员参加对全区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预选供应商的考核及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位,让系统切实发挥作用,不断提高预选供应商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现需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提供项目人员从事全区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预选供应商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全面巡查全区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二)核查供应商(含安装、验收、投诉等)服务情况;

  (三)对预选供应商进行考核及管理;

  (四)对市场上同类更先进产品情况进行调研。

  三、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采购预算:35万元。

  五、企业资质要求及技术要求: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专业机构;

  (二)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承诺函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本项目不提供办公场地,需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建议设在新安、西乡街道范围内)。

  六、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七、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 6月19日18时00分。

  八、标书准备: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格式自拟),并于开标当天现场提供。

  九、报名材料:

  (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简介(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填写意向报名表(见附件2)。

  (二)提供承接过类似项目的合同。

  十、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盖章件)通过邮箱发送至ajj-dck@baoan.gov.cn。

  十一、报名须知:参与本次报名的单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如合格企业数量超过5家,按照我局采购制度要求将从报名单位中摇取3-5家参与本次项目具体竞标。

  附件:1.项目评分表

            2.意向机构报名表

  

联系人:卢惠丽;联系方式:27754221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