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拟对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所需相关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项目
  二、采购内容:
  根据提供的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并按要求出具书面初步评审意见。
  (一)投标人应于提供达到评审要求所需材料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家评审会。
  (二)投标人应将评审所需材料于专家评审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送达专家,确保专家掌握必要信息。
  (三)投标人负责邀请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类型根据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由投标人邀请产生。
  (四)投标人根据专家组意见及相关材料出具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项目书面初步评审意见。
  三、采购预算:9万元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19日18时。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格式自拟)后送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财政局)行财科308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巫远全
  联系电话:29955844
  电子邮箱:baczjxck@baoan.gov.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
 
 
宝安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