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我市各区税务局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受理非营利组织2021-2025年度免税资格申请。其中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人需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组织的材料”。现将向我局申请出具2021-2025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相关材料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局登记的社会组织申请需提交附件1《龙华区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通过电子版填写后打印,在相应位置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及签名),将PDF格式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zlhmzj@szlhq.gov.cn。纸质资料留存备查,无需交到我局。
经审核通过的社会组织,我局将分批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联系人邮箱发送至各社会组织。
二、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本次工作仅对在我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出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向税务部门申请认定(申请材料具体详见附件2、附件3)。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755-2333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