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1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决定开展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4月1日9:00起至2021年4月8日17:00截止(如果申报截止时间不足3家单位申报,将延长申报公告时间,具体要求以新公告为准)。
二、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
(二)监管期限
17家企业70个班次中有62个班次监管期限为1年,剩余8个班次监管期限为2年。
(三)监管内容
对龙岗区2020年备案17家企业(共计27个工种,70个班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线上线下培训的过程及培训质量进行监管。
(四)监管要求
1.线上监管:至少对每家企业每个工种每个班次的线上课程进行1次以上全面监管核查。
2.线下监管:对每家企业每个工种每个班次进行至少4次线下监管督查。
3.问卷调查:对每家企业每个工种每个班次的参培学员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并对每家企业的负责人开展相关问卷调查。
4.电话回访:每家企业每个工种每个班次抽取5名及以上参培学员进行电话回访调查。
5.监管报告:每家企业的培训监管结束后,须根据该企业的培训监管情况,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待整个新型学徒制项目监管结束后,再出具一份涵盖17家企业全部培训监管情况的监管总报告。
鼓励第三方在此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详细说明,以达到最佳监管效果。
三、申报金额
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要求申报金额小于或等于16万元(含税)。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市依法注册,具有调查及评估资质且未承办、未申报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社会组织或调查机构;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的单位。
五、评选办法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自行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通﹝2020﹞59号)规定,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价格、申报方案的可行性及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务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并公布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收复印件,须盖公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注册登记机关信息、机构经营范围、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单);
(三)申报方案一式五份(包含绩效目标、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实施细则、服务承诺及经费测算等,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机构近三年获得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诚信承诺函一式一份(见附件,盖章)
*申报文件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申报材料(请自行密封好)送达至以下地址(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2021年4月8日17:00前送达,过期送达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5室;
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28372359;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表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