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生微实事”和“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推动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我区“民生微实事”和公共文化服务,区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类优质项目,经评审后纳入“龙岗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类优质项目库”,供各社区党委引导群众“点选”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文化企业、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近三年内在深圳市相关社区有成功实施同类项目案例;

  (二)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深圳信用网”或“龙岗诚信网”查询。

  二、征集范围

  申报项目须是社区居民关注度高、受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量少,有助于建设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的民生小项目。项目(节目)内容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健康、富有时代性,易被社区居民接受。具体包括如下类别:

  (一)“我们的节日”文化惠民演出专场

  演出要求:围绕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中国传统节庆,以综合性文艺演出的形式,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或室内剧场)进行惠民演出。

  1.节目要求:

  节目内容围绕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组织积极健康、富有时代性的节目,内容不标新立异,易被普通受众接受;

  节目要有较高的艺术水准,鼓励获得区级以上奖项的节目和新创节目参与演出;

  演出节目形式多样,不能少于5种,且安排合理;综合类场次需节目类型丰富、多元;

  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主持人;

  节目时长不少于90分钟。

  提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类和社区群众文艺节目参与专场惠民演出(时长不超过15分钟,包含在晚会总时长内)。

  2.演员要求:

  演员人数不少于20人(不含灯光、音响工作人员)。演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鼓励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奖演员、参演过区级以上大型活动的演员参与演出。

  3.硬件要求:承办机构须自备灯光、音响等演出必要设备和演出服装,且须符合演出效果要求;舞美设计须体现项目名称、演出时间、地点、主承办单位等基本信息。

  4.经费预算:最高限价6万元/场。含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节目排练、服装道具、演职人员交通食宿和务工费、图文宣传、信息报道、满意度调查分析等费用。

  (二)“高雅艺术进基层”演出专场

  演出要求:以音乐舞蹈类、语言艺术类(传统戏曲、戏剧、话剧、经典诗文朗诵等)、器乐类(国乐、西洋管弦乐等)、非遗展演类等类别为主,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或室内剧场)进行惠民演出,可以举行某一类别的专场演出,也可举行融合多种类别的综合性演出。

  1.节目要求: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富有时代性,内容不标新立异,易被普通受众接受;

  节目要有较高的艺术水准,鼓励获得区级以上奖项的节目和新创节目参与演出;

  演出节目形式多样,安排合理;综合类场次需节目类型丰富、多元;

  须配备1名专职主持人;

  节目时长不少于70分钟。

  (1)音乐舞蹈类:须包含经典曲目,且不能只有独唱、对唱等演员人数过少的节目;舞蹈类须包括群舞节目。

  (2)语言艺术类:可以为完整剧目,也可以选取精彩片段;可采用展、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其中传统戏曲类节目鼓励岭南、深圳本土地方戏曲,节目类型可以为单剧种,也可为多剧种。

  (3)器乐类:乐团编制完备,节目类型多样,突出普及推广性,易被普通受众接受。

  (4)非遗展演类:形式灵活多样,突出艺术性、创新性、互动性、趣味性、普及推广性,注重传承、传播效果。鼓励传承、发展龙岗本地“区级”以上非遗项目。

  2.演员队伍:

  一般不少于20人;演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鼓励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奖演员、参演过区级以上大型活动的演员参与演出。

  3.硬件设备:

  须自备灯光音响设施、舞台美术效果和演出服装,且须符合演出效果要求;舞美设计须体现项目名称、演出时间、地点、主承办单位等基本信息。

  经费预算:最高限价5万元/场。含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节目排练、服装道具、演职人员交通食宿和务工费、图文宣传、信息报道、满意度调查分析等费用。

  (三)“走进艺术”文化艺术讲座

  讲座要求:选取市民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类型和主题,组织丰富多元的专题讲座。授课内容须具有时代性、前沿性,知识性强、信息量大;授课形式活泼多样,突出互动性。

  授课老师应当具备一定资质,一般要求为专业职称副高以上、行政领导副处以上、文化名人、区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等。

  单场讲座时间不少于90分钟。

  经费预算:单一类型讲座最高限价0.5万元/场,形式丰富的综合性讲座,最高限价1万元/场。以3场为单位作为一个项目申报,可灵活组合讲座主题和讲座类型(指单一类型、综合性讲座)。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机构于2019年11月6日下午18:00前将“龙岗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库”推荐表(附件)发送至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事业促进科政务邮箱(lgwhysk@lg.gov.cn)。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龙岗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诚信承诺函;

  (二)部分经费标准要求

  志愿者、兼职人员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元/人/次(天);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原则上人力成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70%;机构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10%;其余科目费用支出不得低于20%,具体包括调研费、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和税费等,其中税费按项目申报单位实际产生的税点进行申报,可在多个社区重复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费用不得列入预算,如确需购买,需另行与社区合同约定,且列入社区固定资产登记;

  (三)根据实际情况,鼓励项目适当引入商业性赞助;

  (四)鼓励相关实施单位联合申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林秀华;联系电话:0755-28936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