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扶持操作规程》,助力光明区卫生事业发展,我局拟开展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专家评审工作,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遴选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光明区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专家评审。

  (二)项目情况;

  2021年软科学研究(卫生系统)申报项目共有203个,涉及学科方向有外科、内科、中医、儿科、产科、妇科、超声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临床应用研究等。

  (三)服务内容;

  1.制定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203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

  2.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类别及学科情况,对项目进行分组,并根据项目分组情况,对每个项目组织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审;

  3.整理专家评审结果,现场出具评审结果,并于评审后2周内出具评审报告。

  (四)费用标准。

  全部服务预算价格控制在234,000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无失信记录(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资信证明);

  (三)近两年曾参与政府组织的同类项目(若有,请提供合同证明);

  (四)评审方案及报价单自主填报,并进行密封。

  三、遴选评分标准

  (一)价格部分;

  (二)商务部分;

  1.从业证书、营业执照;

  2.近3年有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经验;

  3.是否为行政事业单位。

  (三)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质量保障措施;

  3.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

  4.管理制度。

  (四)诚信部分。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四、申报材料

  投标人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排序:

  (一)封面: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报价单;

  (三)评审方案;

  (四)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五)授权委托材料: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有符合条件的机构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17:30前,联系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8821047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

  邮箱:kcjcj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