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扶持操作规程》,助力光明区卫生事业发展,我局拟开展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专家评审工作,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遴选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光明区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专家评审。
(二)项目情况;
2021年软科学研究(卫生系统)申报项目共有203个,涉及学科方向有外科、内科、中医、儿科、产科、妇科、超声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临床应用研究等。
(三)服务内容;
1.制定202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203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卫生系统)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
2.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类别及学科情况,对项目进行分组,并根据项目分组情况,对每个项目组织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审;
3.整理专家评审结果,现场出具评审结果,并于评审后2周内出具评审报告。
(四)费用标准。
全部服务预算价格控制在234,000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无失信记录(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资信证明);
(三)近两年曾参与政府组织的同类项目(若有,请提供合同证明);
(四)评审方案及报价单自主填报,并进行密封。
三、遴选评分标准
(一)价格部分;
(二)商务部分;
1.从业证书、营业执照;
2.近3年有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经验;
3.是否为行政事业单位。
(三)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质量保障措施;
3.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
4.管理制度。
(四)诚信部分。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四、申报材料
投标人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排序:
(一)封面: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报价单;
(三)评审方案;
(四)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五)授权委托材料: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有符合条件的机构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17:30前,联系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8821047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
邮箱:kcjcj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