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由龙岗中心医院作为牵头方进行招标采购事宜,采购产品用于龙岗区12家公立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

  欢迎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投标商中标后,将分别与龙岗区12家公立医院签订采18个月的供货合同,按需采购。

  一、公开招标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采血耗材联合采购,详见附件3公开招标需求表。供应商可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5:00前到龙岗中心医院5栋202室递交纸质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招标资料须按公开招标文件(附件2)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投标。

  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集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招标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价。

  1、第一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方法,评选出除价格分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供应商。

  2、第二轮综合得分最高前3名供应商在1分钟内竞价,最终报价最低(报价得分最高)为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次低(报价得分次高)为备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要素

技术要素(35分)

品种要素

(15分)

市场要素

(30分)

配送/售后服务

(15分)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3分)

稳岗企业(2分)

评标专家通过对样品、产品质量评价

评标专家通过对品牌知名度、认可度方面评价

评标专家通过对产品种类、产品系列完整性、满足临床业务需求方面评价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广东省内三甲医院使用证明

配送/售后服务

提供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证明

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

综合评分规则

评标专家对投标公司进行横向比较,进行打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公司进行横向比较,进行打分。

评标专家对投标公司进行横向比较,进行打分。

使用证明仅限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发票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根据《售后服务响应表》打分,满分5分,负偏离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产品服务保障,满分10分:龙岗企业产品得10分,深圳企业产品得6分,其他得2分。

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 备注:全国性或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依据财金[2020]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提供得3分。

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本企业若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提供得2分。

优 20分

优 15分

全部满足 15分

满分30分,1家5分。

良15分

良 10分

大部分满足6分

中10分

中5分

部分满足 2分

差3分

差 3分

不满足0分

竞价

供应商进入第二轮给出的最终报价=产品S1最终报价*产品S1用量占比+产品S2最终报价*产品S2用量占比+...+产品Sn最终报价*产品Sn用量占比。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见网站通知。

  五、联系电话: 0755-28360267,段工。

  注明:参与我院医用耗材公开招标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相关条款。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

             2.产品报价表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