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以下简称《四部门通知》)转发你们,请按《四部门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相关部门应结合《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推进开展本市工业节水工作,依据《四部门通知》所列明的遴选条件,积极发动引导本地区有关行业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二、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可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发挥协会优势,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贯和服务指导。

  三、申报企业需按规范格式编写《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经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或经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初审,并出具推荐文件后(企业申请报告上不需加具地市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及盖章),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水利厅(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诚,020-83133243;省水利厅 邓攀攀,020-38356247;

省发展改革委 陈鹏,电话020-83138677;省市场监管局 庞龙,020-38835438。

电子邮箱:jienengchu@gdei.gov.cn)

   

 

工信厅联节函〔2020〕2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