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和《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支持招商引资落地资助项目奖励受理工作,现启动光明区2020年支持招商引资落地资助项目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落地企业

  二、受理日期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4日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修改后再提交的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4月24日9:00-2020年4月26日17:00

  三、申报系统网址

  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受理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深光规〔2017〕16号)

  (二)《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深光府规〔2019〕14号)

  五、纸质材料递交地址

  快递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招商科技园A3栋C座2楼留创园202(投资推广科),朱工,88210453。

  六、咨询答疑

  (一)政策咨询:0755-88210453;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QQ号码:2577372164、手机号码:1762044159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pdf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3: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