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1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决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9日9:00起至2020年5月8日18:00截止。

  二、申报项目

  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管内容

  对龙岗区2019年备案的8家企业(共计22个工种,77个班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线上线下培训的过程及培训质量进行监管。

  (二)监管要求

  1.覆盖8家企业的22个工种共计77个班次。

  2.监管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过程监管、后台数据信息核实、线下实地核实、学员电话回访、项目满意度调查等。鼓励第三方在此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详细说明,以达到最佳监管效果。

  3.每个企业的培训监管结束后,须根据该企业的培训监管情况,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待整个新型学徒制项目监管结束后,再出具一份涵盖该8家企业全部培训监管情况的监管总报告。

  三、申报金额

  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要求申报金额小于或等于12.55万元(含税)。

  四、申报条件

  在本市具有调查及评估资质且未承办、未申报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社会组织或调查机构。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注册登记机关信息、机构经营范围、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单);

  (三)申报方案(包含绩效目标、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实施细则、服务承诺及经费测算等);

  (四)申报机构的项目承办经验、近三年获得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文件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六、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申报材料(请自行密封好)送达至以下地址(以收到纸档材料时间为准,2020年5月8日18:00前,过期送达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5室;

  联系电话:28372359、28436972;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企业新型学徒制第三方监管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