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域+全季”旅游发展目标,现启动2021年盐田区第一批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申请单位根据《盐田区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19〕9号)及《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见附件1、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要求完成项目的申请工作。

  一、项目受理时间

  2021年第一批受理时间安排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 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8日。

  (二)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 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二、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通过登录盐田区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注册账号后,选择所需申报项目在线填写并提交审核,待申报项目在“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历史”的状态显示为“审批中”时,申报单位即可下载PDF电子版资料。并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准备好书面材料,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提交至盐田区行政中心5楼518室。

  如申报单位在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填写提交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技术支持电话:020-32095375或13875759147进行咨询。

  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深盐府规〔2020〕1号)(见附件5)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申报单位报送相关部门录入黑名单,不接受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19〕9号)

            2.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

            3.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申请书

            4.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5.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深盐府规〔2020〕1号)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陈晓敏,联系方式:25293656)

 

附件:

 

1.附件1: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19〕9号).pdf

2.附件2: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docx

3.附件3: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申请书.docx

4.附件4: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

5.附件5: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深盐府规〔202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