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央驻粤及省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旨在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丁颖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优良品质,激励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推荐评选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激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推动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竞相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为我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奋力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推荐评选范围

(一)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市的候选人。

(三)各中央驻粤及省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以上各推荐单位可以推荐2-3名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推荐。

三、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含中央驻粤单位及香港、澳门在广东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人的材料在推荐单位及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推荐单位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纸质件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2)《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件1份;

(3)光盘1张:内容包含推荐单位材料和被推荐人所有电子材料(WORD版、PDF版各1套),电子版材料要按被推荐人顺序和材料顺序排序,与纸质件相一致。

2.被推荐人材料

严格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第“九”条填报。

光盘1张:内容包含被推荐人所有电子材料(WORD版、PDF版各1套),与纸质件相一致。另附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复印件各9份。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gdsta.cn)下载,全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方式和时间

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被推荐人本人报送材料。现场报送的,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科协组织联络部。快递邮寄的,请确保于2021年3月15日前寄达,逾期不候。

(三)报送材料地点和联系方式

1.现场报送材料

部 门:省科协组织联络部(省科协机关212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西侧

联系人:张媛媛、郝雁

2.快递方式邮寄(注明:丁颖科技奖材料)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张媛媛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40。

3.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联系人:张媛媛,020-83270296;郝雁,020-83551764。

附件: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

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6.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科协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