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贷款利息补贴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符合《实施细则》《贷款利息补贴类操作规程》(详见附件)申请条件的企业。

  资助范围:

       (一)对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

       (三)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注:现贷款基准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每次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五)补贴范围:上年度企业因使用银行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或开拓市场而发生的利息。
       (六)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每次最多可报3笔贷款。
       (七)企业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项目必须实际已发生利息支付。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在企业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企业归还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存在逾期不归还贷款或产生逾期利息、加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等情况的,不予资助。

  二、申报时限

  2021年6月4日至7月5日。

  三、注意事项

  (一)相关实施细则已发布,请关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

  (二)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55149988N4442104194002)。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事项咨询电话:邹女士:23336057,雷女士:23332882。

  特此通知。

  附件:《贷款利息补贴类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6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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