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承租单位:

  大鹏新区部分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7月或8月到期。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与仍符合条件的承租单位续签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合同续签条件

  承租单位仍有住房保障需求,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续租:

  (一)承租单位为企业的,其工商注册或税务登记地均在大鹏新区;

  (二)承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大鹏新区;

  (三)承租期内未受到市安全生产、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等相关行政处罚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四)承租期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租赁合同续签申请资料

  (一)《大鹏新区申请人才住房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入住人员明细表》(详见附件2);

  (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四)与单位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服务协议,签订其他服务协议的,应当提供工作证明;

  (五)单位还须提供入住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无房证明,已婚人员应当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无房证明,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合法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租赁合同续签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若在规定时间仍未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下发退房通知书;

  (二)申请地点: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28333561。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鹏新区申请人才住房承诺书

  2.入住人员明细表

  3.授权委托书

  4.2020年第一批续签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名单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1:大鹏新区申请人才住房承诺书.doc
附件2:入住人员明细表.xls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2020年第一批续签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