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我中心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切实提高档案材料管理质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管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需求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要求整理3500份人事档案,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编目、归档等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服务期间,承包方至少安排2名固定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工作,同时须制定并实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服务人工成本、工作人员培训费用、档案整理材料成本、项目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含项目发生的一切税、费),合计预算不超过18万元,承包方根据以上要求自行报价。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荔园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宝安区人才园。
五、服务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共4个月。
六、项目承包方所需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
(二)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具有深圳市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承包方近三年内(承包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20年10月20日18时00分。
八、报名方式
项目承包方根据采购公告内容,到现场调研了解具体需求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WORD和PDF两种版本文件。投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日期内送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荔园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906室,WORD和PDF文件发送至邮箱:baoanrencai@baoan.gov.cn。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相关资质文件;
3、承包方近三年内(承包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人员管理、安全保密、详细报价清单等);
5、具有类似服务经验的,一并提供佐证资料。
九、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按照《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深宝人〔2019〕39号)确定1家项目承包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27664525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荔园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906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6日